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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发布日期:2018-03-07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充实深圳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力量,提升我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,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我局决定2018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专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2018年重点面向但不限于机电工程、汽车、电工电子、安全安防、信息通讯、计算机类软硬件、钟表、印刷、珠宝、服装、眼镜、财经商贸、物流货运、健康护理、旅游服务、交通运输服务、检验检测、医药、设计、幼儿教育、职业教育等21个行业(领域)征集专家。

二、专家遴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。

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1.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
2.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我市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,并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;

3.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70周岁。

(二)专业条件。

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(符合本款2、3、4项条件的可优先入库):

1.在本职业(工种)领域具有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,熟悉相关技术技能标准或规范的技术技能人才。一般应取得本职业(工种)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(含本级)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;对技术技能水平特别拔尖、实践经验特别丰富、业绩成果特别突出,或在知名领军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担任技术骨干的,可适当放宽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及年限要求。

2.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(评审类)、“南粤技术能手”、“广东省技术能手”(评审类)或“鹏城工匠”获得者。

3.享受国务院、省部级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。

4.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,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项目中国教练(以人社部发文为准)。

三、专家主要工作

(一)参与我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、政策、标准等的拟定、论证和评估工作。

(二)参与我市技工学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、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等的评估、督导工作。

(三)参与我市高技能人才的选拔认定工作。

(四)参与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调研工作。

(五)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技能人才技艺交流、成果分享等活动。

四、征集流程

(一)申请。

符合条件的人员,个人自愿报名,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或2名以上专家(符合本通知“(二)专业条件”中所列第2、3、4项之一的人员)联名推荐,可以提交申请。

个人下载《深圳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)打印填写并签名,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或经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后,连同相关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(需验原件),一并提交至2018年专家征集工作承接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秘书处,或原件扫描发送至该协会邮箱。协会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8楼809室。

(二)审核。

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核,包含初核、专家组评审、复核三个环节。

(三)入库。

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入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,并发放专家库入选通知书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专家征集工作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。报名截止后提交申请的,视为下一年度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申请人。
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