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2018年春季校园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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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2018年春季校园招聘公告
转发来源:龙华区发展研究院 日期:2018年03月01日
龙华位于深圳地理中心和城市发展中轴,原隶属于深圳市宝安区,2011年12月30日成立龙华新区,2017年1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龙华区。全区总面积175.58平方公里,实际管理人口约300万人。2017年,龙华区GDP突破2000亿。
龙华区发展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发展研究院”)是2017年8月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立的二类事业单位,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经济、社会、城市等相关重大理论研究和政策调研,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。发展研究院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,不定级别、不定编制,实行企业化运作,社会化用人,理事会管理,资金保障采用“财政定额资助+自筹经费”的方式。发展研究院以与市场相对接轨、灵活规范的绩效薪酬机制,集聚一批以博士和硕士为主的高素质专业研究人才,致力于打造成为深圳市内一流、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型智库,秉承专业开放务实的研究态度,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,期待并欢迎您的加盟!
根据工作需要,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拟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(详见附件1)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员及资格条件
(一)招聘人员
1.硕士毕业生:4名。
2.博士毕业生:3名。
(二)薪资待遇
1.根据发展研究院财务运营状况,比照深圳市、兄弟区同类机构,实行与市场相对接轨、灵活规范的员工绩效薪酬机制。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、月度绩效奖金、年终绩效奖金等部分构成。
2.硕士起薪20万元/年以上,博士起薪25万元/年以上,并随着个人能力和贡献的提升而提高。
3.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深圳市及龙华区相关政策执行。
4.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深圳市及龙华区相关人才和住房保障政策。
(三)招聘条件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无犯罪记录。
2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3.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、硕士,即将或已经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。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。
4.博士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硕士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研究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四)有下列情况的,不予招聘
1.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。
2.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3.涉嫌违纪违法,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侦查审查、调查的。
4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。
5.2018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。
6.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。
二、报名、考试和录取聘用
(一)报名
实行网上报名,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个人简历和报名表(详见附件2)。
2.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就业推荐表、职称证书及荣誉证书等扫描件(未获得相关证书的,可不提供)。
3.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(如起草调研报告、学术论文、项目成果等材料)。
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(发送相关资料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院校、专业、学历、姓名)。
4.报名起止日期: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。
5.办公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委区政府大楼107B。
6.联系人:黄小姐,0755-23338152。
(二)考试
发展研究院根据简历收集情况进行筛选,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。未通过简历筛选者,将不另行通知。
通过简历筛选者,笔试、面试将于3月中旬分别在西安市和武汉市举行,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。
(三)录取聘用
获准录用的人员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由龙华区发展研究院自行聘用,签订劳动合同。未获取聘用的人员,将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相关情况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。